大學生(4000/12000)
環保署為鼓勵民眾檢舉惡意逃漏回收清除處理費之不法業者,給予查獲追繳金額高達20%的獎金,並增加提供上網及QR code等多元檢舉管道。
依「廢清棄清理法」第16條規定,製造及輸入公告應回收廢棄物的責任業者,應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並按期申報營業(進口)量,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。環保署表示,統計目前已登記的責任業者約3萬多家,經查核發現,仍有應登記而未登記的業者,或有短漏報情形。為防止責任業者短漏報繳回收清除處理費,維持產業競爭公平性,環保署除每年委託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外,亦獎勵民眾檢舉不法。
使用道具檢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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