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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回覆中加入附件並不會使你增加積分,請使用主題方式發佈附件。 這種把商業合約視若糞土,同時又害到其他合作公司的企業,我不認為有支持的必要。
試想,假如你跟一家公司簽約,對方答應要生出一整個企劃案或商品給你們公司用,但最後他生出來的成果跑出來的「彩蛋」居然是嘲笑或侮辱你們董事長,你會做何感想?
大家都是成年人了,不要動不動就把「言論自由」掛在嘴上無限上綱。商業合約是雙方甚至三方以上的約定內容,這是在商言商,有可能讓你合約裡出現任何無關該企劃案營運的東西嗎?當你的作品出現侵害雙方權益的情況,比如說因為這次出現「習近平」彩蛋導致大陸人抵制,而造成營運方營收損失與合作公司商譽受損,這是要附上罰則的! 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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